茂名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纠风办,茂名高新区党政办,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初级中学:
为深入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为我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今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最低招生总任务,根据省招委会、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严肃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粤招[2006]16号)、《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秩序的意见》(粤教职[2009]81号)和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茂教字[2009]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秩序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招生监管,坚决制止以下违法、违纪、违规的招生行为。
(一)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信息;
(二)以经济手段或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招生;
(三)以经济手段委托生源学校组织生源;
(四)初级中学向招生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
(五)初级中学接受招生学校的各种“回扣”、“劳务费”或实物;
(六)故意隐瞒招生信息,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
(七)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包办学生填报志愿;
(八)实施封锁政策阻挠省属、市属和珠三角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到当地招生;
(九)超出物价等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十)其他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抽调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查处违纪违法招生工作小组,重点查处高中阶段学校有偿招生和初级中学有偿送生等违反招、送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辖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初级中学送生工作的监督工作。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2273467,电子邮箱为:mmgzzk@163.com。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为:2976975,电子邮箱为:mm2976975@163.com)。
三、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招生工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上述违法、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监察局 茂名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5月9日